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刑辩指南
    李某向王某借款200万元由赵某担保
    作者: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时间:2023/9/28 18:57:49   来源: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李某向王某借款200万元,由赵某担保。后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王某将李某和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赵某认为,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赵某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并不因李某犯罪而无效,判决李某和赵某承担还款和担保责任。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1-59)

    A.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出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 

    B.李某与王某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C.王某的起诉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的唯一法律事实 

    D.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

    [答案]BD

    [解析]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同一法律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而导致了数个相互冲突的法律责任产生,最后只追究了一个责任的情况。在本案中,李某承担了

    刑事责任,也不会影响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之间不存在竞争发区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关系,因此不属于竞合。A项错误。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相对。

    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关系。本案中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并不因李某犯罪而无效”,这说明法院通过认定借款合同有效而肯定了李某与王某之行为的合法性,由此,该行为所引起的李某与王某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B项正确。除了王某起诉行为之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至少还需要法院的受理行为,C项错误。李某与王某之间的借款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它遵循着“意思自治”的基本精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原则上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私权利。因此,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D项正确。


    高同武 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电话:13691109767
    邮箱地址:1394355799@qq.com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刑事领域、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刑事取保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正大中心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