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刑辩指南
    犯罪嫌疑人可委托亲友辩护吗
    作者: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时间:2024/3/4 15:29:54   来源: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可委托亲友辩护吗

    犯罪嫌疑人可委托亲友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辩护人。包括: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如果因经济原因无委托辩护人还可请求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有权自行辩护外,还有权委托法律规定的其他人为自己辩护,这种委托权是辩护权中1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2、限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的人数,即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委托1人或2人担任辩护人。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不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分别聘请1人或2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这样规定,主要是加强可操作性,防止执法中出现只许请1个辩护人或请很多辩护人的问题,“1至2人”是根据辩护的实际需要确定的。

    3、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聘请以下3种人担任辩护人:

    (1)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监护人”是指承担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利进行监督、保护职责的人,如未成年人的父母、精神病患者的配偶等。“亲友”的含义比较广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和朋友,这里的亲属不仅指近亲属,也包括远亲。规定“亲友”可以作为辩护人,主要是考虑到这些人与委托人有1定关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信赖的人。

    第2款规定了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情形。即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其中“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是指经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和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及判处罚金未缴纳的人。

    “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是指依照法律对其采取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和依照法律被治安拘留、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人身自由被剥夺或者受到限制的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规定的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曾经被判处刑罚或者治安拘留等处罚已执行完毕,或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被解除的不在此限。

    之所以规定上述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主要是考虑委托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担任辩护人会影响判决、决定的严格执行,也不严肃,而且本人已被依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也难以行使辩护人的权利,为委托人进行充分辩护。犯罪嫌疑人可委托亲友辩护,但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高同武 北京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电话:13691109767
    邮箱地址:1394355799@qq.com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刑事领域、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刑事取保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正大中心2号楼